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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长平

    我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2002年被劳动教养一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高压和怕心的指使下随合了邪恶,走上了与师父和大法相背离的路,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东西,说了不该说的话。我现在很后悔,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同时也对不起自己,我现在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的,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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