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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新兰

    我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深,在大法遭迫害期间没能清醒的认识到助师正法的伟大使命,在派出所及厂领导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不上访”的“保证书”,助长了邪恶迫害,对不起慈悲苦度的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声明:向邪恶写的“保证书”皆作废。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坚信师父,随师正法,尽自己的所能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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