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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卢泉香

    我在2001年7月13日在家被恶警绑架、抄家,自己被迫在饭店写了“不炼功、不学法”的“保证书”。我今天深刻悟到,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恩师,大法是严肃的。为此我要严正声明:以上从99年7月20日到2001年7月13日,我所说、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坚修大法,一修到底,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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