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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媛 父亲被邪恶迫害时,邪恶逼迫我和母亲在“通知书”上签字,才给我的父亲被迫害的地址。“通知书”上有诽谤大法的内容,我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抓紧时间,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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