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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明

    我是一名工人,对于修炼法轮功,我从没反对过,以前我也修炼过几天。后来国家不让修炼法轮功,让我在万人签名上签字,我不得不签名,否则工厂就不让我上班,停发我的工资。现在我想起来十分后悔,是慈悲的师尊给了我改过的机会。我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现在我也能为大法做一些事情,今后我也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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