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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叙功

    2001年12月,我在发真象资料时被邪恶绑架。在派出所时因对警察当面讲真象,他们已不再对师尊直呼其名,而是与我一样尊称为“李老师”。我即为情所动,在采指纹时,开始我还发了正念不配合,如此反复6、7次他也没有得逞。后来在情的支配下,认为也是他们的工作,就不再为难他们,就配合了邪恶,让其取了指纹,并报了姓名。我没悟到这是正法时期邪恶在破坏大法,在迫害大法弟子。对此,我应该站在法上坚决抵制,决不能配合,因为这不是常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被非法直接转送拘留所,即所谓的双拘。这时自己怕心出来了,又主动配合照了相、采了指纹,关押半个月后,被提前放了出来,由派出所、610、居委会派专人监控在家,不准下楼,后经我多次交涉,同意由子女签字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外出,我也同意子女写了假条。去年610多次要我写“保证书”、“填表”,否则强行送洗脑班,并以让子女下岗及陪同進洗脑班相威胁,我坚决不配合并表示坚修大法永不放弃,子女也表示支持我修炼,为避免再遭受迫害而离开了家,可610却逼孩子写了“保证不出事”的条子。由于我学法不深,没有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不能时时站在法上,而是以常人心来看待正法,抱着许多人的根本执著,所以做错了事。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子女所写的一切也全部作废。一定静心学法,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在救度世人中走好最后的路,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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