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刘树祺(曾用名刘若园)

    我曾在五年前口头答应一位教师,“不再学炼法轮功”。因为当时年龄小,认为那位教师所说的话对,从而不自觉的符合了旧势力对我的安排,致使五年来在学法炼功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即使有所醒悟也很不坚定,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损失。现在我重新在法上认识,深刻思考,因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精進实修,抓紧时间赶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