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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焕平

    在劳教所期间因自己人心太重,心没在法上,邪悟后往当地公安局写了一封连笔信,和往当地派出所写了一封信,这两封信完全都是背离大法的,给大法带来了很坏的影响,现将这两封信严正声明作废。再有从1999年以来,我家人在有关部门以我的名义和我本人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不该说、不该写的,统统彻底郑重严正声明作废。彻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我决心以后一定要做好,放下人心,按照师父要求的去做,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三件事,决不辜负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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