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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艳芹 由于邪恶的迫害,于2002年7月24日至28日因抄写师父的经文转送其他弟子看,被恶警发现,被拘留5天;2002年9月9日至15日被局政委强行洗脑1周,期间被迫所写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五书”,助长了邪恶。因此,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决心彻底否定旧势力强加给我的一切,所写的“五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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