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胡艳芹

    由于邪恶的迫害,于2002年7月24日至28日因抄写师父的经文转送其他弟子看,被恶警发现,被拘留5天;2002年9月9日至15日被局政委强行洗脑1周,期间被迫所写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五书”,助长了邪恶。因此,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决心彻底否定旧势力强加给我的一切,所写的“五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