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上官永康 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邪恶非法拘留我15天;2004年1月,因恶人举报,我被强行传讯五小时。虽然两次我均未写“三书”,但我现在悟到:在口述家境及工作经历表上的签名也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现在我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