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玉芹 2004年2月29日那天,我被戴上手铐,拽上车强行带到派出所,下午就送到了洗脑班。在洗脑班他们强迫我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资料。过了四十多天,我还是有怕心,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现声明我在洗脑班的迫害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