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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云龙

    我是98年得法的,2002年郊区分局恶警劫了我,在强大的压力下,我违心的说了一些对不起大法的话,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特此严正声明:以前说过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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