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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林艳娜

    我在1999年的秋天,被镇610逼迫之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在2001年3—4月份,镇610又逼问我说:“你如果还炼,就去洗脑班;否则就去帮教,我们不白用你,用小车拉着你,给你发工资。”我说:“我早就不炼了(其实我是偷偷炼),还来找我干什么?我不是本地人,谁我也不认识,我儿子要结婚,没时间。”这次洗脑班我虽没去,但我也错了,我是一个炼功人,应当堂堂正正的修炼,炼,就应该回答:炼!我严正声明:彻底铲除我跟旧势力的签约,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以前做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吸取教训,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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