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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邢淑梅

    我是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7.20期间被迫害写过“不修炼的保证”。2000年被恶警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40天。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修炼不扎实,怕心严重,被迫写下了“悔过书”。在邪恶的唆使下,说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活。现在回想起来也是痛苦万分、后悔莫及。深感自己对不起师父慈悲救度之恩。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过去为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师父给安排的正法之路。在此严正声明:以前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悔过和保证”全部作废!所说过的一切不利于师父、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废除!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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