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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哲

    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诬陷、由于学法不深,为应付邪恶要求,把几本大法书交给工厂收书人员,后来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犯罪,给大法和修炼造成了严重损失,给自己留下了污点和深深的痛悔。2000年3月被公安人员以了解情况诱骗非法拘留。4月出来后,工厂党委要我写“说明材料”,我当时并没从法上认识到这是对修炼者的严重迫害,反而写出“是自己糊涂,没配合公安调查是欠妥”。以上两项做法都不是自己真实本意、是违心的,是狡猾的人心造成的恶果。所以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紧弥补自己的罪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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