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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桂萍、余冀徽

    我由于自己的怕心,曾向派出所“保证不与同修串联”,把大法书籍交给了街道,并由他人代写了“不修炼”的“保证”。在此我和代写者严正声明:我们做错了,我们所写的一切所谓“保证”作废。师父说“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今后我们要按照师父的话去做,特别做好当前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并抓紧时间向世人讲清真象,救度众生,走向正法修炼的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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