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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霞

    2000年9月進京正法,被非法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后又被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由于经常洗脑,再加上十七、八个小时的劳动,神志不清,没有从法上认识法,顺从了邪恶,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书面和口头“保证”。回来后通过学法和看师父的新经文,才认识到自己做了违背师父和大法的事,后来也一直想写严正声明,可是还在邪悟,心想只要心没动就行了,那是形式。通过看明慧网和同修的文章,在法上认识了法,彻底醒悟,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炼功”的书面“保证”和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在修炼的这条路上坚定的跟师父一走到底,认真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学法、发正念、讲真象”,做个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完成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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