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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秀云

    我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为法轮大法清白進京上访,1999年年末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非法被抓。在拘留所里,亲人们为了让我早日出来,逼着我写所谓的“保证书”,他们用尽了各种办法说服我、软化我。由于感情的痛苦折磨,我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后悔莫及。今特此郑重的严正声明,我当时写的“保证”作废。我所曾有过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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