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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德龙

    99年7.20以后,我被迫写了“保证书”,并在当地造成了破坏大法的不良影响。当时自己意识到错了,给派出所所长写了声明信作废。但认识并不深刻。当二儿子第二次被抓后,他那在狱中正念正行、让恶警胆寒的作为使我自觉惭愧,我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为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作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证实法中,加倍弥补,踏踏实实的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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