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明芳 自99年720之后,由于某些执著心未去,在邪恶势力迫害下违心的签下了所谓的“不再修炼的保证书”。我对不起师尊的苦度,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痛定思痛,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被迫与邪恶势力所签的一切协议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每一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