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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林子茗

    我于1998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8月被公安非法抓入收容所关押长达10个月时间,被逼迫写了“三书”。回家后,通过学法认识到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在严正声明,过去在公安干警的威逼下,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从今以后加紧弥补,尊师敬法,用法轮大法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实际行动证实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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