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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丽 在邪恶迫害下,在不清醒的时候,我做了一些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派出所写过的“二不保证”作废。别人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写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彻底纠正自己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有行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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