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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柳淑珍、贺文俊、李兆玉

    在正法初期高压逼迫下,在派出所代笔所写下的所谓“保证书”,由于当时自己对这场迫害的认识不足,不能真正从法理上认识这场迫害,所以签了字。我们现在严正声明以上所说的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决心紧跟师尊正法,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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