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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丽娟 我因去镇政府讲大法的真象,被邪恶非法抓捕,在高压威逼下,我的家人被迫替我写了“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书”。我觉得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在此严正声明:当时家人替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一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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