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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昇 我在2000年7月12日進京上访,被截回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天。在这期间,由于学法不深,在有“扰乱社会秩序”字样的拘留证上签了字。还有在“不進京上访”、“不集体炼功”的笔录上签了字。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所有签字全部作废!以后要在正法中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0/87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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