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成香
我曾在99年7月底由于心不正,违心地写了保证书,现声明作废,以及后来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发挥大法一粒子的作用,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8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