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阎文宝
由于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高压,我写了“保证书”和录了像,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现在声明我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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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