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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晓娥 在2004年4月份前后,办事处让居委会主任让我写“不炼功、不去北京的保证”,我没有写。后来我的女儿和儿媳代我写了一份“保证”交了。还有几次,居委会让我写“保证”我没有写,我跟居委会主任说“我决不会给你们找麻烦”,这是一句向邪恶妥协的话,助长了邪恶。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法轮大法言行以及家人替我写的“保证”统统作废!以后我要多学法、学好法,坚信师父,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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