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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陆旭梅

    99年因去北京上访被抓回,看守所关押二十多天。在压力面前,“在不去北京、不上访”的“协议”上签了字。在这期间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生活上给我关心,使我思想有所动摇。有一段时间,不能认真学法炼功。回想起来,真是有点害怕。感谢师父的慈悲,在这段时间让我明白,我是干什么来的。我一定按照师父说的话去做,抓紧实修,做好三件事,把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有损大法的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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