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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朱清芝、张小六、仝保文、焦金山、任长伟

    99年7.20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加上邪恶的迫害,自己写了“不修炼的保证”。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内心痛悔万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我们现在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统统作废!今后我们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努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走正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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