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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桂云 在99年7.20以后,因到省委被警车送回街道,居委会到我家逼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我没有同意,他们又恐吓我,不写就送劳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所致,由女儿代我写了“保证书”。两年后街委会又到我家强迫我填“不修炼的表”,我又照办了。我没文化,法领会得也不深,怕心重,我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所有不利于师父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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