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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艳玲 99年7月20日江××开始迫害法轮功。由于学法不深,自己在邪恶的威逼下曾违心的写过“不進京、不串联、接受公安部违宪制定的所谓六不准的保证”。经过不断的学法自己认识做为一名同化“真、善、忍”的大法修炼者这是不对的,是在助长邪恶迫害。在此声明以前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做好正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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