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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艳

    我于98年11月份有缘得法修炼,受益匪浅,自99年7.20以来,在邪恶江氏集团的镇压下,由于学法不深,自己言行不符合法的标准,配合了当时邪恶势力,深感痛悔。特此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归正自己,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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