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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高旭

    在2003年5月份的时候,我刚接触大法,因工作需要给某人出据证明时,替他人违心的写了一句污蔑大法的话,现我已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我的所为违背了宇宙大法,现严正声明,我写的那句话作废。坚修大法,做师父的真修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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