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学员霍慧玲、冀秀玲、贾文发、贾秀芝、焦翠平、靳月荣、康桂才、李凤香、李金华、李金香
自99年“7.22”以来,我所有在口头上或书面上说过、写过、做过违背大法的事情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