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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清、高义明

    我是去年11月依法进京证实大法的,被非法拘留了一个月,后被家人取保候审出来。由家人看管,至今不准我上班。在公安人员及家人的各种压力下和自己急需要工作的执著心驱使下,我被逼写了“悔过书”,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悔恨不已。我在此声明“悔过书”作废,我要重新回到正法中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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