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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艳玲 2000年12月18日,我和两名同修再次進京上访后,派出所的人让我写“保证书”,并威胁我说:“如果不写保证书,所有亲朋好友都要受到株连!”当时我认识不清,认为写也无所谓,回家该学法、炼功还和以前一样。于是,我写了“保证书”,后来认识到这是错误的!大法弟子不应该这样,现在声明所写一切“保证书”作废。要坚信大法,精進实修,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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