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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朱嗣莲

    2004年4月6日上午,市公安分局国安大队突然来到我家中把我的大法书、经文(以前的经文)录音讲法带,炼功带、真象光盘,全部抄走。还有我的电话通讯录也抄走,并把我强制关押到国安大队询问。询问时在邪恶迫害下我思想波动厉害,并带着怕心把不该说的事说出来了,当邪恶问到我,我到一同修家中去看到了大法真象资料没有?我不加思考的说“看到了”,(其实在家中没有抄到真象资料),在问到我同修给了我什么资料时,我又说给了两年前的老经文。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什么时候都要头脑清醒把自己当作修炼人,而我没有做到,没有认识到自己说出来了正好给邪恶找到了迫害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依据。在平时生活环境中,没有做到“以法为师”认真学好法,严格要求自己,带着争斗心做事,当同修被邪恶迫害抓走后,我单位已通知我,领导还特意到家中来叫我注意安全,当时由于执著心强还给领导争,认为自己和同修没有做不好的事。其实师父已经在点悟我、看护我。就这样在主意识不清不强,不理智的执著心驱使下,在4月7日下午承认了邪恶对我的迫害,并签了名,按了手印。我的行为已经给大法和同修造成损失,加大了同修魔难,给自己造成了罪业。回到家中后,冷静下来,前后思考,经过同修帮助,向内找。才认识到自己由于平时学法不深,没真正做到“真善忍”。今后去掉执著,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三件事,弥补自己对大法的损失,清去自己的罪业,不辜负师父对我的苦度。我现在声明2004年4月7日在公安分局国安大队的有损大法的言行严正声明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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