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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玉梅

    我是98年3月修炼法轮大法的,受益无穷。99年7.20邪恶开始镇压,迫害大法,我与一同修在2000年12月25日上京证实大法,由于不理智在火车站就被便衣特务钻了空子,非法关押市第一看守所。到2001年1月22日(年三十)当地派出所,把我们接回单位时,让我们在一张表上签名是“三不”,当时我看表上没写“不让炼”或与“大法决裂”等字样,我们就签了。直到最近(8月23日)在明慧周刊看到一同修写的“修炼是严肃的也谈严正声明不是简单形式”一文引发我思考:过去一直认为自己在派出所、看守所任何场所,对任何人从没有说过“不炼”而心安理得。现在认识到在邪恶的“三不”签名没站在法理上、配合了邪恶,是向邪恶妥协,做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决不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损失,给自己留下污点,我决心做好师尊对我们要求的三件事,归正自己维护大法的圣洁,彻底与旧势力决裂,走正正法進程的每一步。特此声明2001年1月22日在“三不”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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