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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丁怡军

    我在99年7 20以前学法炼功近两年,在这两年中,抱着一种有求的心修炼,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自己。总是用大法为自己找借口,用大法掩盖自己的执著,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以至放弃修炼。99年7. 20以后,听信别人,为求个人安逸,把大法书籍交给亲人,后来被销毁。给亲人和自己造下了深重的罪业,并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下了“不修炼”的字。在以后的几年中,跟常人一样在社会上为人处世,不断的摔跟头。在一些同修的帮助下,再通过对真象的了解,我终于清醒过来。面对师父的洪大慈悲,我知道自己所犯罪过无法弥补,只有深深的歉意和痛悔。我现在严正声明,过去我签下的“不修炼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并从头开始,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正法路,不断精進,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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