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学员李燕云、李永红、李玉、李玉清、李玉英、李珍花、李真茹、连永东、连永杰、梁翠梅
我们被迫写了“保证书”,那不是内心要做的。法轮大法是最正最正的法。特此声明,以前所有我们做过的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