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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德芹

    我99年得法,学法时间不长,派出所就开始抓法轮功学员,我也是其中的一名。到了派出所,被他们关了一夜,也不许我们睡觉,就这样坐在板凳上过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就强迫我们写了“不炼功”的“保证”,那时因我学法不深,常人心重,所以就顺从了他们的安排,我现在知道了那都是旧势力的安排,我要全盘否定他们的安排,以前我所写和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都作废。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一定要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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