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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桂芳

    由于我修炼法轮大法,曾被邪恶非法劳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致使自己在被邪恶迫害时做了违心的事情。自己对自己在当初没有做好的地方始终不能原谅。在此我郑重声明:所有在压力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将在余下的时间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师父吩咐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弥补损失。修好自己,救度更多的众生,最大限度的完成自己的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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