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长根 我在97年6月有缘得法,在修炼中我过去的一切坏的东西都去掉了,改变很大,受益很深。99年7月20日以来,邪恶之首江××开始对大法進行疯狂镇压。2001年7月邪恶的干警对我進行了非法的抄家和绑架,非法关押我40多天。在邪恶干警逼迫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彻底作废。在今后修炼的道路上,我要做好师父教给的三件事,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