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史艳霞 2001年11月,流离失所的我想帮助从劳教所回来的丈夫。由于不是纯净心态下在做,出现了常人心,对亲情的执著。被邪恶钻進了空子,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在那里做出了违反大法弟子身份的错事,甚至还助纣为虐,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在这里我严正声明:在那期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出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