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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福民 2000年12月,由于发资料,而被判一年劳教。在邪恶面前,接受了邪悟。这是由于人心、情所带动而为之,被邪恶钻了空子。又做了许多违背大法的错事!给大法和其他大法弟子造成了损失。我在这里严正声明:在这期间、劳教期间,所有做出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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