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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郭淑华

    在2003年,由于我得法时间短,对师父,对大法不够坚定,过情关时,在丈夫恐吓下写了“不炼法轮功”的“协议书”。通过同修的帮助,更主要是在反复通读《法轮功》使我坚定了信念。为此声明以前写的“协议书”作废。从此以后我要坚定实修,助师正法。努力做好师父叮嘱的三件事,加倍偿还以前的错误,完成历史的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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