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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开放

    我97年底开始修炼大法。2002年9月26日,我被洗脑班强制带走,直到11月28日又被送到劳教所判2年劳教,在邪恶的各种残酷迫害下,被迫写了对大法不敬的“文字”。现特此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有损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在以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按照师父的正法要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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