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焦梅书
99年7月22日以后,我在高压下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现严正声明一律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正法进程中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圆融大法,更好地“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