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香兰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我叫刘香兰,在邪恶的威逼下,违心地写了悔过书。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一律作废。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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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